生命

正當是我們最為可貴必須保護的實際利益


看著藝人酒駕肇事和基隆山壁崩落導致悲劇的消息

令我不勝唏噓 心生感嘆

我們可以譴責酒後駕車的行為 可是對於他的困境 同樣感到悲傷

可是不必強求對方家屬要原諒他的過失所導致的遺憾

有些遺憾即使你使盡了一生的力氣 仍然無法彌補 

躁鬱症 憂鬱症 都不足成為酒後駕車的正當理由

而非肇事的一方究竟有無過失 為何不交予專業的判斷

可是我始終不懂 

為什麼需要追著那個藝人跑

失去一個人的生命已經是無法回復的遺憾

難道繼續毀壞另個人的精神或是生命 正是這個社會所該做的?

我們究竟要把一個人逼到什麼境界才肯罷休?

要一個傷心的家庭接受如此的事實 已夠殘忍 

而為什麼還要把麥克風放到人家的嘴邊 問問他們傷不傷心的感想? 

我們這個社會到底想要怎樣?

譴責別人就是正義? 責難他人就是公平?

我們都不是當事人 沒經歷過的人 不會知道失去的痛苦 也不會知道肇事傷害後的無措

我並不需要知道他們的感想

我只想了解如何幫助他們回歸這個充滿荊棘的苦境

療養他們身上備受傷害的疤痕

重新接受同樣傷害他們的這個社會


逼一個人走入絕境

不如伸手拉他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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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0403

革命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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