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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想閉嘴了

但是看這則節錄的新聞

我終於搞懂 所謂的「有品運動」搞得是什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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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教育處長張明文表示, 該縣將發展成「品格大縣」,

 在學校教育上推動「三不一道」,

要學生『不批評』、『不責備』、『不抱怨』,並且『尊師重道』,成為一個有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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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下一輩 甚至是下一代 推動「有品」 當然有所必要

只是推動「有品」 難道是一種建立自己威權的運動嗎?

我們接受了十幾年的「口令式教育」 到大學教育後 那樣的情形才稍有改善

導致學生沒有獨立思考的能力  因為在過去的十幾年中

學生只學會「聽話做事」 而沒有「獨立思考的能力」

於是這些沒有「獨立思考能力」的學生

到了大學之後 甚至無法體悟 那些較為進階的學問  因為那已經超出 這些學生所能理解的範圍 

不諱言 我就是這樣的人

大一時 我完全不懂陳友鋒老師的刑法 到底在講些什麼

那年 我只從友鋒老師手中 拿到加了好幾分後才到及格邊緣的60分

就更別說 有一位上課都「不知所云」 老師上課還拼命接電話的那科民法了吧......

(糟糕 我馬上做不到『不批評』跟『不抱怨』呢! 我果然是個沒品的人......)

縱使我都很驕傲的說 大一就遇到友鋒老師、惠峰老師跟台強老師

但是他們說的好多話 我都是到了大四才真正搞懂

法律系是非常需要邏輯思考與獨立觀感能力的科系

但或許是我天資駑鈍啊 我到了大四後才漸漸搞懂很多法律上的核心觀念 

以上看似有些偏離主題要討論的 只是我必須一再強調

培養「獨立思考能力」的重要性!

然而 當我看到桃園縣教育局 做出這套「三不一道」的時候 感覺真是心寒 

因為官方教育的態度根本沒變 仍然是在以前那一套

什麼『不批評』、『不責備』、『不抱怨』 真是狗屁不通

這跟前陣子 高中生嗆馬被警察訓:『好好讀書就好,不要管其他的事!』 又有什麼兩樣呢?

為什麼『不批評』? 

持有理由的批評、批判 可以讓錯誤顯現 可以讓錯誤改正 為什麼不准批評呢?

為什麼『不責備』?

針對錯誤而責備 是使人改過的能量 是改惡為正的始點 為什麼不准責備呢?

為什麼『不抱怨』?

為自己的委屈而控訴 是主張權利 是為自己主持正義 為什麼不准抱怨呢? 

難道身為教育家的立場都是「我不會錯」、「我不可能有錯」或是「絕對不是我的錯」

因為不敢承認自己的錯誤 所以利用高壓的手段 要求學生閉嘴? 

要他們『不批評』、『不責備』、『不抱怨』!

這樣的態度真是非常可笑 根本沒有資格身為教育工作者

做錯事並不可恥 人能知錯改過而偉大  並不是讓自己更為自大與狂妄

也不是讓自己有更大的威權 要下面的人閉嘴、聽話

我們所需要的是「教育」 而不是「訓練」

訓練只是教育的一小環節 是在擁有「獨立思考能力」之後

可以讓他們自我選擇 是否要進行「訓練」 來提升自己能力的熟練度

那才是教育成功的地方

我不敢說自己算不算『尊師』 而怎麼才算是『重道』 我也不是太清楚......

如果老師在課堂上 講得是個人觀感 帶有強烈主觀的論述 毫無客觀分析

例如高中公民課的授課老師 無法講述其中的法律概念 只大放厥詞地「阿扁該係啦!」

而完全忽略 刑法基本核心的『無罪推定原則』、『不自証己罪原則』等觀念的闡述

更有大學校園裡 沒有法律背景的講師 在課堂上的授課內容 教導非法律系的學生

「因為刑法有『罪刑法定主義』,所以刑法很簡單,只是一個蘿蔔一個坑。

只要看法律有沒有規定,有規定就有罪,沒規定就沒罪。

所以剛考上的年輕法官,都會被派到刑事庭。」

法律人聽到這句話可能生氣也可能覺得好笑 而不識法律的人民絕對應該生氣 

用刑法來判斷一個人的行為是否有罪 是要經過一層層的檢驗 才能斷定的

如果就這麼簡單的『一個蘿蔔一個坑』 那真是人民的大不幸! 

因為如果判斷當事人有罪 接續著訂定當事人的罪責

是干涉了當事人未來的「財產」、「自由」、「身體」甚至可能是被剝奪「生命」(即是死刑)

如果你還無法體會 那麼請你想像一下

某一天 你突然變成一個殺人的嫌疑犯 所有的證據都指證你犯案

而事實上 你並沒有犯下這件殺人案 而且是被真正的犯人所汙陷

那時候的你 還會認為 刑法只是『一個蘿蔔一個坑』 沒什麼大不了嗎?

難道你不期待 任何一個人都好 可以找到一個可以證明你不是殺人犯的證據嗎?

(抱歉 這邊又有些離題了 以下回歸正題討論......) 

就如上述 當你了解到老師所教的是錯誤的觀念 

而你會選擇『不批評』、『不責備』、『不抱怨』

 讓這位老師繼續抱持著錯誤的觀念 繼續教導他的學生 讓更多的孩子學習錯誤嗎?

『尊師重道』不應該是對老師必恭必敬 只抱持著「老師是對的」而不與老師討論問題的爭點

如果有人認為 不指正老師的錯誤 選擇閉上嘴 當著聽話的學生 就是『尊師』 

那我實在無法苟同 那根本就是在褻瀆老師這份神聖的工作

 

我真是不和諧 一直講別人不愛聽的話

我這麼『愛批評』、又『好責備』、還『常抱怨』

想必我是屬於「無品」的那一區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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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st040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